應變計劃

在提供災難服務的機構而言,訂立應變計劃的目的,是確保機構能對危急情況作出積極的應變 [1],以減低服務受阻的影響。災難應變計劃是由簡稱為 PPRR 的行動計劃所組成:

 

在應變計劃中,除了一些減低實際損失的措施外,基於災難可能對受影響人群帶來心理和社會性的影響,機構亦可在計劃加入心理元素。在國際層面,世界衞生組織 (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, WHO) 和聯合國機構間常設委員會 (Inter-Agency Standing Committee, IASC) 已就精神健康和心理支援訂立指引,並鼓勵機構準備災難應變計劃,以針對相關的心理社會需要 [2]

一些機構如醫管局亦有訂立應變計劃,就各種事故如民事災難、輻射事故和傳染病爆發等,冀確保醫院運作暢順,支援病人和員工的心理需要。

《民事災難緊急應變計劃》
《香港國際機場重大事故緊急應變計劃》

資料來源:

  • [1] Contingency planning,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Red Cross and Red Crescent Societies.
  • [2] Disaster triage and management manual (Hospital Authority, 2014).